长丰汽车[600991] 006
☆重要事项☆ ◇港澳资讯600991 更新日期:2009-05-26◇ 灵通V4.0
★本栏目内容:【1.资本运作】、【2.风险提示】、【3.其他事项】
【1.资本运作】
【股权转让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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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公告日期|2009-05-23|是否关联交易| |交易金额(万元)| 105359.3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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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说 明 |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22日接到控股股 |
| |东长丰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(公司实施2008年度转股方案后,持有 |
| |公司股份265522024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50.98%,下称:长丰集团)|
| |通知,长丰集团已于2009年5月21日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|
| |下称:广汽集团)签订了《股份转让协议》,将其持有的公司国有 |
| |股151052703股(占公司总股本的29%)转让给广汽集团,转让价格为|
| |人民币6.975元/股,总价款为人民币1053592605元。本次股份转让|
| |完成后,长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114469321股(占公司总股本|
| |的21.98%);广汽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51052703股,成为公司第一大|
| |股东。 |
| | 本次转让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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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资产租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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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公告日期|2009-04-29|是否关联交易| |交易金额(万元)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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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说 明 | 为保证公司CFA6422系列(猎豹骐菱)汽车生产经营的正常进 |
| |行,增加产品品种,优化产品结构,减少投资成本,降低经营风险|
| |,获取合理利润,公司需向湖南长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其拥有|
| |的生产猎豹骐菱汽车所需的模、夹、检具及与猎豹骐菱汽车生产相|
| |关的其它资产,并使用长丰科技拥有的与猎豹骐菱汽车生产相关的|
| |部分知识产权,为此公司拟与长丰科技签订《租赁合同》。 |
| | 交易价格:双方约定自租赁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不向长丰科技|
| |支付租赁费用及知识产权使用费。租赁期满12个月后,从2010年1 |
| |月1日起租赁费按每年2000万人民币(含税)支付;知识产权使用 |
| |费按公司猎豹骐菱汽车销售台量提取,按每台车92元人民币(含税|
| |)支付。 |
| | 本合同有效期为五年,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|
| |。 |
| | 根据公司猎豹骐菱汽车生产经营计划,公司计划2010年生产销|
| |售猎豹骐菱汽车10000台,故2010 年该项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|
| |2092万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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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对外投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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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公告日期|2009-01-23|是否关联交易| 是 |交易金额(万元)| 2772.0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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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说 明 |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目前市场竞争形势和公司|
| |战略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,拟恢复成立公司与湖南长丰汽车沙发|
| |有限责任公司(系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)合资设立|
| |的湖南长丰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(于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|
| |议通过后撤销),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800万元人民币,其中公司以 |
| |自有资金出资2772万元人民币,占注册资本的99%。 |
| |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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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收购兼并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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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公告日期|2008-05-28|是否关联交易| |交易金额(万元)| 14351.1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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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说 明 | 2008年5月23日,本公司分别与长丰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新 |
| |华联控股有限公司、滁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|
| |股权转让协议。 |
| | 根据公司与长丰集团股权转让协议,本公司向长丰集团支付78|
| |931129.37元人民币股权转让价款(最终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 |
| |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,经备案确认的评估|
| |结果若有调整,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将相应作出调整),受让长丰集|
| |团持有安徽长丰扬子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55%的股权。 |
| | 根据公司与新华联股权转让协议,本公司向新华联支付43,053|
| |,343.29元人民币股权转让价款(最终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 |
| |产管理委员会备案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,经备案确认的评估结|
| |果若有调整,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将相应作出调整),受让新华联持|
| |有长丰扬子30%的股权。 |
| | 根据公司与滁州市国资委股权转让协议,本公司向滁州市国资|
| |委支付21,526,671.65 元人民币股权转让价款(最终以经湖南省人|
| |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,经备案|
| |确认的评估结果若有调整,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将相应作出调整),|
| |受让滁州市国资委持有长丰扬子15%的股权。 |
| | 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143,511,144.31 元。上述股权收购 |
| |完成后,本公司将持有长丰扬子100%股权。 |
| | 本公司拟运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4,351.12 万元支|
| |付上述股权 |
| |转让价款,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。 |
| | |
| |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|
| |超过10000万股(含10000万股)A股股票,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0万元|
| |,其中部分资金将用于收购安徽长丰扬子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[ |
| |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,公司控股股东长丰(集团)有限责任公 |
| |司(下称:长丰集团)持有其55%的股份,下称:长丰扬子]100%股权|
| |并增资建设年产2万辆CT5皮卡技术改造项目,为此,公司拟与长丰|
| |集团签订《股权转让协议》,收购长丰集团持有的长丰扬子全部股|
| |权,以标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78931129.37元为转让价款(最|
| |终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|
| |准)。 |
| |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,尚需经有关有权部门核准。 |
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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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对外投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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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公告日期|2008-04-28|是否关联交易| |交易金额(万元)| 25338.1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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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说 明 |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,公司将投资开发生产长|
| |丰CP3 自主品牌经济型轿车产品。本项目在不增加巨额基本建设资|
| |金投入的前提下,公司投入一定的技术开发费用,开发长丰CP3 自|
| |主品牌经济型轿车产品,充分利用长沙星沙生产基地具备的适应多|
| |轿车、SUV 车混线生产需要的生产线,增加长丰CP3 自主品牌经济|
| |型轿车产品生产的全部车身模具和夹具、检具等机器设备,形成年|
| |产50000 辆长丰CP3(两厢)自主品牌经济型轿车产品的生产规模 |
| |。本项目的实施将丰富公司整车产品品种,充分释放和发挥现有产|
| |能存量,盘活现有存量资产,全面提高综合竞争能力,提升公司持|
| |续发展能力,增强企业赢利能力。本项目建设期为二年,需新增的|
| |建设投资为(含建设期资本化利息)25338.16 万元,所需资金全 |
| |部由公司自筹或向银行借款解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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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对外投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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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公告日期|2007-08-30|是否关联交易| |交易金额(万元)| 1735.0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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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说 明 | 公司拟以现有的产品研究开发中心(以下简称"研发中心")为|
| |基础,投资设立湖南长丰汽车研发股份有限公司(名称以工商部门|
| |核准为准,以下简称"研发公司")。研发公司拟注册资本为2000万|
| |元人民币,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和研发中心现有的办公设备等资产|
| |出资1735万元,占注册资本的86.7%;公司原研发中心的中高层管 |
| |理人员、主要技术骨干等自然人共同以现金出资265万元,占注册 |
| |资本的13.25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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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股权转让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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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公告日期|2006-07-13|是否关联交易| |交易金额(万元)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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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说 明 | 2006年3月14日,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|
| |公司")接到公司控股股东--长丰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 |
| |国有法人股划转的通知,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[200|
| |6]26号《关于将湖南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所持长丰汽车制造股份|
| |有限公司的股份无偿划转给长丰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的复函》,|
| |湖南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所持有的公司48,279,800股国有法人股|
| |(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.05%)无偿行政划转给长丰(集团)有限责|
| |任公司。 |
| | 本次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完成后,长丰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持|
| |有的公司202,143,900股国有法人股,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.45%, |
| |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,湖南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不再持有公司|
| |股份。 |
| | 本次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后,公司股本总额不发生变化,本次|
| |划转的股份性质仍为国有法人股,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南省人|
| |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。 |
| | 本次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相关事项尚须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|
| |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。根据《证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|
| |收购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上述国有法人股划转事|
| |项已触发长丰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义务,亦须经中国证|
| |监会批准,豁免长丰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|
| |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义务。 |
| | 2006年6月14日公告,因公司属外商投资上市公司,公司股改方|
| |案中涉及外 |
| |商投资上市公司股权变更事项需获得国家商务部批复。目前公司股|
| |改方案已上 |
| |报国家商务部审核。 |
| | 2006年7月13日公告,上述股权过户手续已于2006年7月11日办|
| |理完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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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对外投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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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公告日期|2005-09-30|是否关联交易| |交易金额(万元)| 65870.0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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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说 明 |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|
| |《关于公司对长沙长丰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(下称:长沙长丰)进|
| |行增资扩股的议案》。根据该项决议,公司将以长沙星沙生产基地|
| |经评估的净资产对长沙长丰进行增资扩股,使长沙长丰由原注册资|
| |本8833万元增至70000万元。增资扩股后,公司占有长沙长丰的权 |
| |益将由53.3%提高到94.1%。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暂缓执|
| |行公司对长沙长丰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扩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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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对外投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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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公告日期|2005-03-25|是否关联交易| |交易金额(万元)| 14238.0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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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说 明 | 公司拟变更CFA2030型(V6—3000)轻型越野汽车技改项目和 |
| |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。CFA2030型(V6—3000)轻 |
| |型越野汽车技改项目总投资为14238万元,其中拟由募集资金投入1|
| |0813万元,目前已完成募集资金投入为6405.11万元,尚余募集资 |
| |金4407.89万元未投入;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24128万|
| |元,拟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,公司目前尚未投入资金。新项目拟利|
| |用从日本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引进的三菱PAJERO CK系列车型 |
| |制造技术,对公司长沙星沙生产基地现有的整车柔性生产线中冲压|
| |、焊装、涂装和总装生产线进行相应的技术改造,新增部分工装夹|
| |具、检具、焊具、机器人及其它设备等,开发、生产、经营CFA203|
| |1系列新型越野汽车。本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20000辆整车的生产能|
| |力。项目投资总额为72332.86万元,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为2785|
| |0.86万元,新增铺底流动资金为44482万元。本项目资金拟由上述 |
| |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28535.89万元投入,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或向|
| |银行借款解决。本项目预计2005年底建设完工,2006年达产,达产|
| |后预计年实现销售收入60亿元,新增利润33878万元,内部收益率2|
| |4.03%,投资回收期5.38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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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对外投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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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公告日期|2005-03-25|是否关联交易| |交易金额(万元)| 16736.0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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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说 明 | 公司拟对永州生产基地现有的猎豹汽车涂装、总装及检测生产|
| |线进行技术改造,扩建涂装、总装车间厂房,新增部分先进设备,|
| |并新建1条整车检测线,配套完善相应的公辅设施,以提高生产线 |
| |的工艺水平和自动化程度,保证产品质量,提高生产效率。本项目|
| |投资为16736万元,全部为固定资产投资,所需资金全部由公司自 |
| |筹解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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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对外投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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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公告日期|2005-03-25|是否关联交易| |交易金额(万元)| 13481.4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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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说 明 | 公司于2004年9月3日召开的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|
| |过了《关于公司对湖南长丰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|
| |》,公司拟将在全国各省会投资控股的28家猎豹汽车销售子公司的 |
| |股权作价出资,对该公司进行增资扩股,使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|
| |现在的2800万元增至13509.42万元(由公司以所持有的上述28家猎 |
| |豹汽车销售子公司的股权作价新增投资10709.42万元),其中公司 |
| |占增资后的湖南长丰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权益的99.79%。现公司|
| |拟对现有的销售体制进行改革,终止对湖南长丰汽车销售有限责任|
| |公司增资扩股,并撤销湖南长丰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及部分销售|
| |子公司,成立专门的职能部门-销售总公司,负责公司汽车产品的 |
| |销售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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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资产租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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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公告日期|2005-03-25|是否关联交易| 是 |交易金额(万元)| 2750.2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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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说 明 | 2005年1月7日,公司控股子公司-衡阳风顺车桥有限公司(公司|
| |出资26606.94万元,持有其99.28%的股份)与长丰(集团)有限责 |
| |任公司签订了《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》,长丰集团将其拥有的位于|
| |湖南省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4号街区的一宗土地的使用权( |
| |使用年限为50年,土地总面积为80887.4平方米)租赁给风顺车桥,|
| |该宗土地现为风顺车桥生产经营区域占用的土地。该宗土地使用权|
| |出租年限为20年(合同有效期),自200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|
| |。每年土地租赁费为1375142.72元人民币,承租期内租赁费用总额|
| |为27502841.40元人民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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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对外投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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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公告日期|2004-08-30|是否关联交易| |交易金额(万元)| 142155.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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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说 明 | 公司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—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(|
| |长沙市星沙区)投资建设的新的汽车整车生产基地于2004年8月28 |
| |日竣工投产。该投资项目是经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|
| |的,已列入第三批国家技术改造”双高一优”项目,并获得了国家 |
| |发展和改革委员会“发改工业[2004]144号”文件批准实施。该项 |
| |目计划总投资为142155万元,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99732万元,铺 |
| |底流动资金为42423万元,现已完成投资8.18亿元,建成了具有年 |
| |产5万辆汽车整车生产能力的冲压、焊装、涂装、总装、检测生产 |
| |线和公用设施,主要用于生产轻型越野汽车。至此,公司已具备了|
| |年产8万辆轻型越野汽车的生产能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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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.风险提示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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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公告日期| 2009-01-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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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稽查结果|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(下称:财监办)于2008年5月2|
| |8日至8月22日,对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会计信|
| |息质量进行了检查,并对公司所属的相关分、子公司进行了例行检|
| |查,并延伸检查了以前相关年度及有关单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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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处理决定|本次检查对公司行政处罚金额为人民币18.9万元,要求公司补交各|
| |种税款119.92万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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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截止日期 | 2008-12-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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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序| 资金占用方 | 占用方式 |与本公司关系|期末余额|占应收账|
|号| | | | (万元) | 款(%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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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|长丰(集团)有限|向上市公司提供| 母公司 | 831.14| 7.2%|
| |责任公司 | 资金 | 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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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股权拍卖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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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公告日期|2005-03-04|是否关联交易| |交易金额(万元)| 301.5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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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说 明 | 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月18日依法委托湖南省 |
| |永州市潇湘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湖南九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|
| |有的公司804700股社会法人股和湖南永州市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所|
| |持有的公司200000股国有法人股。2005年2月3日,湖南新华联国际|
| |石油贸易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415000元的价格成功拍得湖南九嶷实 |
| |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804700股社会法人股,每股价格|
| |3.00元;以人民币600000元的价格成功拍得湖南永州市物资产业集|
| |团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200000股国有法人股,每股价格3.00元。 |
| |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,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持有|
| |公司20747900股的股份,占公司总股本的5.178%,仍为公司的第四|
| |大股东,湖南九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永州市物资产业集|
| |团总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。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登记过户手续已|
| |于2005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|
| |理完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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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3.其他事项】
【政策优惠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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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公告日期|2009-03-09|是否关联交易| |交易金额(万元)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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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说 明 |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获得了湖南省科学技术厅|
| |、湖南省财政厅、湖南省国家税务局、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|
| |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》,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,有效期为|
| |三年。 |
| | 根据相关规定,公司从2008年起三年内享受15%企业所得税税 |
| |率的优惠政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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