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煤股份[601666] 006
☆风险因素☆ ◇601666 平煤股份 更新日期:2009-11-18◇ 港澳资讯 灵通V5.0
★本栏包括【1.资本运作】【2.风险提示】【3.其他事项】
【1.资本运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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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项目性质 |公告日期 | 交易金额(万元) | 是否关联交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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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对外投资 |2008-10-29 |48000.00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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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项目简介: |
| |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(简称"平宝公司")由平顶山天安煤|
| |业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"平煤股份")和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|
| |限公司(简称"宝钢国际")共同出资组建,注册资本50,000万元|
| |,其中,平煤股份出资30,000万元,占注册资本的60%;宝钢国 |
| |际出资20,000万元,占注册资本的40%。首山一矿是由平宝公司 |
| |投资建设的。由于首山一矿井巷工程设计的变更、施工措施费用|
| |和人工成本的增加以及材料价格的上涨等原因,形成工程实际投|
| |资超原概算。为保持稳健的资本结构和合理的资产负债率,并经|
| |原投资双方协商,拟增加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资本金30,000万|
| |元,平煤股份和宝钢国际按原出资比例同时增资,其中,平煤股|
| |份需出资18,000万元。增资后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,000万元增加|
| |到80,000万元,股权结构保持不变。 |
| | 按照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完成的《首山一矿初|
| |步设计(修改)》投资概算155,024.68万元,扣除贷款利息5,14|
| |8.66万元、铺底流动资金1,394.87万元后,确定工程建设投资额|
| |148,481.15万元。在工程建设投资额中,扣除精查勘探费3,176 |
| |万元和建设单位开办费、经费及临时设施费2,515.55万元后,矿|
| |井建设委托费用总额为142,798.60万元。根据修改后的初步设计|
| |工程网络排队,首山一矿矿井建成总工期58个月,矿井于2009年|
| |8月1日试生产,工期延长22个月,2009年底移交。 |
| | 平宝公司投资建设的首山一矿由于井巷工程设计的变更、施|
| |工措施费用和人工成本的增加以及材料价格的上涨等原因,形成|
| |工程实际投资超原概算。最终概算调整为155,024.68万元,比原|
| |设计概算89,465.48万元(扣建设期贷款利息、铺底流动资金后 |
| |为86,810.48万元)增加投资65,559.20万元。截止目前,已累计|
| |筹集资金89,200万元,调整后概算总额与已筹集资金相比,资金|
| |缺口65,824.68万元。经原投资双方协商,在缺口资金中,30,00|
| |0万元以增加资本金的方式筹集,35,824.68万元由平宝公司从银|
| |行贷款筹集。同时,根据平宝公司章程,平宝公司双方股东按出|
| |资比例协助平宝公司落实项目贷款,其中,平煤股份以担保方式|
| |按出资比例协助平宝公司落实项目贷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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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.风险提示】
【风险提示】
【股权质押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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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公告日期|2009-08-15|是否关联交易| |交易金额(万元)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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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说 明 | 公司于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平顶山煤业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( |
| |目前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36526840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|
| |9.23%,下称:煤业集团)通知,煤业集团将其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|
| |流通股15320万股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,并 |
| |于2008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|
| |理完毕质押手续。 |
| | 上述股权已于2009年8月13日解除了质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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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3.其他事项】
【价格调整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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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公告日期|2008-06-19|是否关联交易| |交易金额(万元)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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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说 明 | 公司炼焦煤产品价格在2008年5月1日上调基础上,自2008年6 |
| |月10日起,再次上调。其中,1/3焦精煤价格上调300元/吨(含税) |
| |;焦精煤、肥精煤价格上调300元/吨(不含税)。同时公司向关联股|
| |东平煤集团公司采购的部分入洗原煤价格也将有一定程度的上涨,|
| |具体幅度按有关关联交易协议与关联股东协商确定后另行披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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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其它事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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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公告日期|2007-10-31|是否关联交易| 是 |交易金额(万元)|10955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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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说 明 | 由于本公司所属的十矿开采平顶山煤业(集团)爆破器材有限|
| |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"爆破器材公司")的办公和生产厂区压煤,造成|
| |爆破器材公司办公和生产厂区塌陷,为保障爆破器材公司财产和职|
| |工人身安全,爆破器材公司需要停产并整体搬迁。公司为此对爆破|
| |器材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,并于2007年10月28日在河南省平顶山市|
| |与爆破器材公司签订了《采煤区塌陷搬迁经济赔偿协议》。 |
| | 由于本公司十矿采煤造成爆破器材公司塌陷停产搬迁,造成爆|
| |破器材公司严重的经济损失,经现场勘查后双方协商确认赔偿金额|
| |为10,955万元。主要包括:对原有建筑物、构筑物损失及机器设备|
| |拆装费的赔偿4240.03万元;新厂址征地费用2158.31万元;对供电|
| |、供水设施、厂内道路及绿化费用的赔偿973.73万元;停产期间职|
| |工工资赔偿3088.84万元;原厂址土地复垦费用494.42万元。上述 |
| |赔偿款项自《采煤区塌陷搬迁经济赔偿协议》生效之日起,平均在|
| |二年内分期支付完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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